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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廣東省地震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防震減災法治建設實施方案》(中震服發〔2022〕29號)和《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粵辦發〔2022〕3號),充分發揮局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廣東防震減災發展全局中統籌謀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統籌推進防震減災各項工作,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黨組書記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穿到防震減災法治建設各方面全過程,確保法治政府建設方向正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通過召開黨組會、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等形式,帶動全局上下認真學習全面依法治國、法治政府建設有關精神。將法治建設納入全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研究制定2023年度法治工作計劃,定期聽取防震減災法治建設有關工作匯報。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重大行政決策嚴格按法定程序執行,作出重大決策前,聽取局合法性審查機構和法律顧問的意見,并加大公眾參與力度。
(二)加強法規標準建設
積極推動防震減災地方立法,開展立法前期研究,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廣東省防震減災條例》修訂建議。該條例修訂項目已列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加強重點領域地方標準制訂,《地震預警信息發布》地方標準獲得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立項,已完成報批和公示,即將正式發布實施。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
落實《廣東省地震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試行)》(粵震〔2022〕76號),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發布、備案以及清理等工作。充分發揮局法律顧問的作用,全年完成33份重要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審查。
(四)嚴格規范開展地震行政執法
積極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印發實施廣東省地震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粵震〔2023〕73號)。按照中國地震局關于開展大型水庫專用地震監測臺網建設運行情況行政檢查的工作部署,赴樂昌峽水利樞紐、白盆珠水庫、高州水庫開展調研,并對調研對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普法。經與省司法廳溝通,申請開通“粵執法”平臺賬號,全面實現移動執法、無紙化辦案。落實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動5項行政處罰事項納入《廣東省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
(五)強化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監管
按照新出臺的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等2項細則,嚴格規范組織實施行政許可,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組織完成抗震設防要求審定行政許可19項,對安評市場從業單位進行清理,剔除11家不符合從業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23家從業單位在局門戶網站、市縣工作群和從業單位管理群上進行公告。
(六)持續推進防震減災依法行政
依托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修訂完善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權責清單,做好清單的發布和實施管理。強化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自覺接受上級機關、省人大、省政協的監督,認真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積極采納有關建議。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和共享,在廣東省數據資源“一網共享”平臺共享2023年度16項行政許可事項。主動落實政務公開,2023年度在局網站公開政府信息79條,接收公眾留言25條、12345熱線平臺公眾訴求5單,辦結率100%。
(七)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認真落實年度普法工作要點,組織全局國家工作人員參加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組織執法崗位人員參加應急管理(地震)行政執法資格培訓,目前共9人取得應急管理部統一頒發的應急管理(地震)行政執法證。組織新任職領導干部進行集體憲法宣誓。組織開展民法典學習,舉辦《民法典》合同篇講座。在國家憲法日、國家安全日、世界標準日等時段,利用網站、戶外大屏幕、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展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宣傳普及。在執法和調研過程中對執法或調研對象進行普法教育。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2023年,廣東省地震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防震減災地方法規體系還不完善,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制度體系還不健全;二是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有待加強,依法行政和防震減災社會治理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仍需創新,普法宣傳力度不夠,手段比較單一,對法治政府理念和要求的宣傳重視不足。
三、下一步措施
2024年,廣東省地震局將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完善防震減災法治建設工作機制,規范開展防震減災行政執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為開創防震減災高質量發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開展防震減災法治建設工作。通過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增強法治意識,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是堅持科學立法,不斷完善防震減災地方法規體系。《廣東省防震減災條例》(修訂)項目已正式列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下一步要開展相關前期研究和調研工作,結合放管服、機構改革和人民對地震安全的需求,大力推進條例修訂。同時做好《地震預警信息發布》地方標準發布后的宣傳貫徹工作。
三是持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及時、高效的原則,全面實施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行政許可,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聯動,切實發揮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的監管作用。
四是進一步嚴格規范文明執法。落實廣東省地震局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決策法制審核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水庫專用地震監測臺網建設運維、地震預警、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等重點領域的行政檢查,通過執法實踐不斷積累經驗,提高執法水平。
五是主動融入數字法治政府建設。充分利用廣東省數字政府建設的成果,以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執法效能。落實全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化管理要求,做好行政許可事項的信息公開,持續打造公平、高效的審批環境。
六是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認真落實《中國地震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研究修訂《廣東省地震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試行)》,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特別是要做好合法性審查、備案、發布等工作,切實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有效促進依法行政。
七是加強防震減災法治教育。認真落實《廣東省地震局普法責任清單》和《廣東省地震局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加強行政執法崗位人員執法培訓,深入開展全民普法,切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在執法過程中對執法對象開展普法,逐步形成全民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